问题 | 企业股权转让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 1、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2、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一、股票未记名转让是怎么回事 不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之间,或股东与其他人之间,依法订立转让合同,转让合同自转让方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拘束力。 1、收购方进行内部决策; 2、出售方进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听取其他股东的意见; 3、向法律规定的有关机构申请批准; 4、办理相收购转让的变更登记。 二、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什么区别 记名股票,顾名思义,是指股票上记载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的股票。无记名股票,是指股票上未记载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的股票。二者的区别,首先,二者在股东权利的行使上是不同的。记名股票只能由股票上记载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其他人即使合法持有该股票,也不得行使股东权利;而无记名股票,只要是合法持有该股票的人,均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其次,二者在转让方式上不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以实际交付为要件,只要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就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记名股票的转让,按照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都要求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要求采取股票背书的形式进行转让,或者要求签署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等。同时,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即要求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否则受让人不得以该转让来对抗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再次,在具体的股东权利行使上,二者也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记名股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进行分红等事项,只需要直接通知股东就可以了;而对于无记名股票,则需要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同时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前5日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三、股权转让方式违反法律规定主要表现为哪几种情况 1.违反法律规定的转让方式: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委托证券公司,在国家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2.违反法律规定的转让手续:对某些种类的股权,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股东在转让时应履行一定的程序或手续,股权转让时未履行规定的程序和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违反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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