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能否随意注销户口? |
释义 | 派出所不能随意注销户口。只有在死亡、迁移、入伍或犯罪等情况下,才能申请注销户口。当事人应及时办理身份证,以免影响使用。根据法规,公民应在年满16周岁后3个月内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请大家理解。 法律分析 派出所能随便注销户口吗??派出所能随便注销户口吗?不能随便注销户口,身份证过期派出所不会注销当事人户口。注销户口的情形: 1、死亡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2、迁移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入伍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4、犯罪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虽然不会随意注销户口,但是当事人需要抓紧时间补办身份证,以免耽误自己使用。《居民身份证》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所以,如果未办理身份证的,按照法规及时办理。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结语 派出所不能随便注销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注销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会进行,如死亡、迁移、入伍和犯罪等情形。当事人需及时办理身份证,以免耽误使用。根据《居民身份证》规定,公民应在年满16周岁后的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请大家理解以上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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