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校生不能成立劳动关系合同。 具体如下: 1、在校学生一般是不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而是应当签订三方协议,已经毕业的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及时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在校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原因如下: 1、在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 2、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4、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综上所述,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关系主体,无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