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被告知涉嫌民间借贷,应该如何应对? |
释义 | 民间借贷被起诉了还不起,可以协商还款,如无法达成协议应积极应诉;民间借贷可以约定违约金,但过高或过低都可争议;民间借贷不属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指违法筹集资金行为。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被起诉了还不起怎么办 民间借贷被起诉了还不起可以和出借人进行协商,告知自己有还钱的意愿,但是最近实在没有偿还能力,看对方是否愿意再给一点时间,对方愿意的,双方可以重新达成还款协议;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应当积极应诉,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说明自身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人民法院知道后,会进行调解的,调解不成功的,会开庭审理,并且告知开庭时间,当事人应当按时去参加庭审。 二、民间借贷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对于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减少违约金请求,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进行审查,有出借方对实际损失进行举证。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民间借贷算非法集资吗 民间借贷不属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结语 在面对民间借贷被起诉且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和出借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或者积极应诉并说明自身无力偿还的情况。对于民间借贷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增减。民间借贷不属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批准向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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