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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骨折评不上残,如何进行赔偿?
释义
    工伤鉴定未评伤残等级不影响劳动能力,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急救情况下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
    法律分析
    1、工伤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不影响劳动能力,没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职工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拓展延伸
    工伤骨折赔偿:评定残疾等级不达标的应对策略
    当工伤骨折发生后,赔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然而,如果评定残疾等级不达标,情况就变得复杂了。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应对策略。首先,与雇主或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解释您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其次,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代表您与相关方进行谈判。另外,您可以申请复查或上诉,提供更多证据来支持您的赔偿要求。此外,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最重要的是,保持耐心和坚持,寻求合法渠道解决争议。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因此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建议和支持。
    结语
    鉴于工伤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且未影响劳动能力、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能力,您仍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职工治疗工伤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然后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在工伤骨折赔偿方面,如果评定残疾等级不达标,您可以与雇主或保险公司沟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最终目标是通过合法渠道解决争议,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建议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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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5: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