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能否可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物权的,在继承或者遗赠开始时有效。也就是说,房地产的所有权可以从继承之初获得,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登记来确认产权。但是,根据相关法取得的物权,当物权需要处分时,仍然需要登记。未登记的,物权处分无效。因此,如果继承房屋没有其他计划,可以不办理过户登记,但也想做其他计划,那么最好办理房地产登记,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登记,这样可以方便未来的具体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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