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一)双方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声明书。(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二、结婚登记的程序:(一)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一)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二)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免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