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市工伤8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福州市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其他费用。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情况,按照10个月支付。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八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福州市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X11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拓展延伸 福州市工伤事故中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有何区别? 福州市工伤事故中,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存在明显的区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福州市对于工伤事故中的伤残等级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和相应的赔偿标准制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也相应增加。具体而言,对于8级伤残,根据福州市的规定,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数额上。因此,对于工伤事故中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福州市在具体金额上进行了区别,以确保受伤职工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和照顾。 结语 福州市八级工伤赔偿标准细致而全面,对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进行了合理划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赔偿金额随伤残等级的增加而增加。对于八级伤残,福州市规定了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内的赔偿项目。不同伤残等级在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方面的数额有所不同。福州市的赔偿标准确保了受伤职工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体现了对工伤事故中不同伤残等级的照顾和关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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