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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改证在人社局窗口办理)3、本人填写好的《佛冈县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4、根据人员类别,提供以下对应的材料︰(1)残疾人员提供残联发放的有效《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证明。(4)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无人在第二、三产业就业并属于贫困户的情况证明;(5)被征地农民提供户籍所在地村民小组,村委会,国土局申请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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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