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该如何处理,是否有法律支持? |
释义 | 离婚证的办理流程包括:双方携带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申请离婚登记,机关审查证件材料,填写声明书,审核后办理登记。离婚证的办理流程: 1、双方携带相关证件材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证件材料;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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