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养老保险账户的余额是计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缴费,以及按国家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所产生的利率。2、在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部分是计入统筹的,而部分计入职工的个人账户。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