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情形 |
释义 | 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与无效的区别如下: 1、行为成立后的效力不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之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主张权利的主体不同; 3、行为效果不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4、行使时间不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此种限制。 综上所述,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