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区财产包括专属业主所有的财产、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及由业主和开发商约定归属权财产。专属业主财产是指业主购买的建筑物、经营性用房等;业主共有财产包括建筑区内道路、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还包括占用公共场所建的车库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