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到工伤认定结论书后做什么 |
释义 | 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 1、填《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劳动保障部门备有); 2、提交一些有关材料:劳动合同书(复印)、本人身份证(复印)、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等。 人身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待遇。 二、享受工伤待遇,要经过: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三、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需要的材料: 1、填一式三份《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三张相片; 2、《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明; 3、病历、诊断证明书、各种 CT、X光片等 伤者带上述材料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断,由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写诊断意见、并签名、医院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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