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公证有效么 |
释义 | 有效。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对财产进行公证是有用的,一般这个时候就是防止对方后悔,进行公证对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一、赠与房产协议需不需要办理公证 赠与房产协议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房屋产权协议书就属于合同的一种,最好就是进行公证,但是进行不进行公证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 二、如何才能追讨欠款 追讨欠款时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注意在追讨过程中不要非法拘禁债务人,对其施加暴力手段等,以免债务未追回反而使自己身陷囹圄。追讨债务应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在起诉前若证据不够充分,建议起诉前先补正证据,如补签借条、收款收据。若无法补签回借条,则要保留对方承认借款行为的录音、最好是录像,有条件时可对过程进行公证。然后再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尽快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以免过诉讼时效以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其执行,若其不执行,则法院会采取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出入境、司法拘留等措施。 三、我还需要答辩孩子抚养权吗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在法庭的时候是需要就抚养权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的时候要充分说明自己有抚养孩子的能力或者暂时不能够抚养孩子的正当理由,只有经过庭上的陈述和答辩法院才能对实际情况进行清楚的了解,从而能做出正确的判决。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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