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财产公证有效吗 |
释义 | 财产公证的效力与是否离婚没有关系,财产公证自公证机构作出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当事人发生效力。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是两方自愿签订的,公证不是必经流程,所以只要是两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即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一、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双方去吗 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未婚双方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比如房产、汽车,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不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依据《公证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二、哪些人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没有人是一定需要婚前财产公证的,只要双方自愿,就可以去做婚前财产公证,但是它并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三、夫妻之间的签订财产协议不公证有效吗 夫妻之间未公证的财产协议有效。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均有效。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发生效力,当事人可选择是否公证,公证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除非双方明确约定公证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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