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安抗辩权在法律上是如何定义的? |
释义 |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后果包括中止合同、解除合同和请求赔偿违约责任。中止合同时,先履行方停止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时,中止履行后未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的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经营恶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不安抗辩权的要件有双方互负债务、先后履行顺序、证明相对人无履行能力等。 法律分析 不安抗辩权法律后果分别有:中止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请求赔偿违约责任,因为一方违约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可以请求对方违约。 不安抗辩权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后果分别有:中止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情形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法定其他情形。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中止合同,指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解除合同,指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有: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法律其他规定等。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不安抗辩权要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要件有: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要件等。 结语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后果包括:中止合同,即先履行一方停止或延期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即中止履行后,如果对方未提供适当担保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请求赔偿违约责任,即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法定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包括:履行中止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时,先履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以及其他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的要件包括: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方有证据证明相对人无力履行、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满清偿期、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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