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预防加盖公章空白合同欺诈 |
释义 | 可以从三个方面预防: 1、当事人应提高警惕,核实对方的营业执照,应确认单位是否继续存在,上门考察最为可靠; 2、拒绝开“空白支票”,钱款数额要严格认真填写; 3、对合同应当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业务人员利用空白合同进行欺诈;空白合同欺诈一般方法简单,欺骗性大,只要提高警惕,是很容易识破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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