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欺诈的防范 |
释义 | 目前社会上许多企业管理混乱,为了扩大企业业务量,给许多业务员分发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由业务员根据情况签订合同。这种合同欺诈一般方法简单,欺骗性大,但只要提高警惕,是很容易识破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防范:(一)对凡是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约而是由特定业务员仅持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订约的当事人应提高警惕。必须核实对方的营业执照,对方业务员的授权委托书,该单位联系方式,该单位是否继续存在,业务员订立的合同对该单位是否有约束力等。具体方式可以是电话询问,传真、邮件、上门考察等方式,当然上门考察最为可靠。 (二)在用支票支付使,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开“空白支票”给对方当事人,尤其对入账单位的名称,钱款数额要严格认真填写,不给对方填上任何内容的机会。这样能有效防止业务人员将钱款转入其他企业从中牟利。 (三)加盖公章的单位对合同应当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业务人员利用空白合同进行欺诈。合同欺诈不仅对合同签订方造成损失而且使加盖公章的单位蒙受损失,至少是商业信誉上的损失,因此应当努力加强对合同的规范管理。 一、签订合同应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七点: 1、核实确认对方的主体资格,实合同人是否受其公司授权,并检查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和合同; 2、合同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以口头、信件、数据电文的形式签订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签字盖章; 3、合同的必要条款应具体明确,必须加盖对方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对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等授权文件进行跟踪管理; 5、遇有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危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并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利; 6、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必须交给公司; 7、合同内容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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