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以及保证合同的订立方式 |
释义 | 一、保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保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主合同无效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2.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 (1)保证人资格的欠缺导致保证合同无效; (2)保证人意思不真实导致保证合同无效。在实践中,保证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骗保、诈保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无权代理人所作的保证; (3)保证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无效; (4)在对外保证中,必须在有关部门登记或经过批准的保证合同未登记或未批准而无效。 二、保证合同的订立方式 保证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三、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1.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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