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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
释义
    房屋租赁协议
    承租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
    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
    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XXX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XXX,从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在此期
    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
    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
    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
    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XXXX年XX月XX日
    一、店面租赁合同模板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内容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第二条租赁期限五、租赁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九、甲方(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十、乙方(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第七条续租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第八条其它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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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