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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进看守所为什么三年了还没判?
释义
    法律分析:各看守所都有相应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他负责监督看守所的一切活动是否合法,其中,超期关押是其检察的重要一项,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上报检察院领导。逮捕三年不判几乎不会发生,公、检、法办案都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使有补充侦查也要不了三年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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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4: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