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为了确保报案的真实性,所以报警要登记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当事人去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时,应当如实告知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果不愿意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可以让公安机关进行保密,公安机关发现当事人进行诬告的,就可以根据登记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寻找诬告人,追究报案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