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预约应怎样取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如何取消结婚登记预约以及结婚登记现场预约的注意事项。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场时,只需拨打预约的婚姻登记机构的电话进行人工取消,不进行取消也是可以的。预约时需要注意双方亲自到场、提交证件材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应与预约时一致等事项。同时,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时,预约将失效,新人需要备好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通过提前现场预约,新人领证时仅需1至2分钟,而平时每对新人结婚登记用时约10分钟。 法律分析 可以通过联系婚姻登记机构的电话号码来取消预约。通常,只需要拨打电话即可进行人工取消。实践中不进行取消也是可以的,只要当天不去办理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一、结婚登记预约如何取消 对于结婚登记的预约,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拨打预约的婚姻登记机构的电话,进行人工取消。当然要是不进行取消的话,也是没有关系的。预约登记的那天不去就没问题了,对以后结婚登记没有任何影响。 二、结婚登记现场预约注意事项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 2、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前现场预约后,各区县婚登处会把复印证件、裁剪照片、录入个人信息等工作提前完成,并按顺序发放预约单。新人按预约单上标注的时间段到婚登处,只需在结婚声明书上签名,就可领到结婚证。通过提前现场预约,新人领证时仅需1至2分钟,而平时每对新人结婚登记用时约10分钟。 拓展延伸 标题:['1. 怎样取消结婚登记预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二十七条规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是指在结婚登记前,受到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或者非法干涉、欺骗而使自己无法或者不想继续履行结婚登记的行为。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有关组织予以撤销该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当事人受胁迫或者误解消除后,应当及时提出。 因此,要取消结婚登记预约,当事人应尽快向人民法院或有关组织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同时,对于受胁迫的一方,建议在提出撤销婚姻请求前,尽量寻求相关组织的帮助,以便撤销婚姻的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结语 结婚登记预约可以通过联系婚姻登记机构的电话号码进行取消,通常只需要拨打预约的婚姻登记机构的电话即可进行人工取消。如果不进行取消,也是可以的,只要当天不去办理登记手续就可以了。现场预约时,双方须亲自到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且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与预约时保持一致。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新人按预约单上标注的时间段到婚登处,只需在结婚声明书上签名,就可领到结婚证。通过提前现场预约,新人领证时仅需1至2分钟,而平时每对新人结婚登记用时约10分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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