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辅路右转是否扣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遵循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转弯时应根据地面标示的右转标线选择道路,并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法律分析 不会。右转弯不是必须进辅路,转弯前应当根据地面标示的右转标线选择道路;转弯后以不影响直行车辆和左转弯进入道路的车辆正常行驶为原则。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51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拓展延伸 辅路右转的违章处罚方式是什么? 辅路右转的违章处罚方式通常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辅路右转时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未观察交通情况或造成其他车辆或行人的交通安全隐患,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根据不同地区的交通管理规定,违反辅路右转规定可能会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具体处罚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查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请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结语 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辅路右转时应注意使用转向灯、观察交通情况,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行驶。违反辅路右转规定可能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请遵守交通规定,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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