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两个人在一起合伙做生意,如果一方要求退出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