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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是怎样的
释义
    按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设立、变更或消灭不动产物权,原则上都要登记,不登记不承认其物权,也不承认物权的任何变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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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