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生产管理人员有权不安排他参加劳动。员工要么就是无条件接受安排,要么就是走人。但员工半途辞职,公司按劳动规定将扣去辞职员工一定比率的工资。2、员工拒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工作,公司可以视为拒不生产劳动任务,影响生产为由予以辞退,被辞退者,公司应对其按违反厂纪为由,给以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