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未办理结婚证的可以返还彩礼。如果女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除非已办理结婚登记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若适用第二、第三项规定,则需离婚为条件。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彩礼是男方对女方附带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没有结婚,这个条件就没有成立,因此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该支持,如果查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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