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未使用记录仪执法,如何处理? |
释义 | 警察出警要求打开执法仪记录整个出警经过,如不开启执法仪且偏袒一方处理,违法行为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公安部要求充分认识执法视音频记录对规范执法、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性,加强使用管理和配备设备。执法记录仪可记录执法过程,提高执法公信力。交警口头冲突属妨碍公务罪,一般书面警告,但记录在案,再犯可累计处罚。要配合警方执行公务,警告单是交警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分析 警察出警要求打开执法仪记录整个出警经过,如果警察出警不开执法仪,出警后偏向一方处理,该行为违法,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督察部分投诉。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认识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对于规范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充分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加强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执法安全水平。执法记录仪又称警用执法记录仪或现场执法记录仪,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便于公安干警在各种环境中执法使用。同时可进行4G无线视频传输的智能执法记录仪的应用场景更加防范,公检法领域、各种室内外检测场所等需要实时沟通的场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和交警顶嘴算违法吗 和交警发生口头冲突属于妨碍公务罪,若是口头冲突情况不严重,一般只是书面警告,不会对其进行罚款或者扣分,但会记录在案,再犯同样错可累计处罚款和扣分。要配合警方执行公务,涉妨害公务罪,交警口头警告不会消除,警告单实际上是交警队的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语 警察出警时应当开启执法仪记录整个过程,否则偏向一方处理是违法行为。如遇此情况,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督察部门投诉。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重视执法记录工作,以规范执法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法记录仪的应用场景广泛,能够数字化记录执法过程,提高执法公信力和安全水平。根据《人民警察法》,警察有权盘问、检查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但留置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并应通知其家属或单位。口头冲突涉妨碍公务罪,一般会有书面警告记录,再犯可累计处罚。要配合警方执行公务,避免涉嫌妨害公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二条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