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辞工扣30%工资合法吗 |
释义 | 急辞工扣30%工资不合法。 急辞扣工资百分之三十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或存在严重失职的情况才能克扣,否则劳动者是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的。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期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合同关系。 综上所述,若是辞快工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很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劳动合同如果到期如果不去处理就会影响到自己的正常工作,如果想要继续去做这份工作只要去续签,而如果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去续签就代表着双方劳动关系已经不存在。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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