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
释义 | 1、已批准的收藏。 核定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25%。 应纳企业所得税=总收入*征收率。 征收率=核定所得税率*适用税率25%。建筑安装企业的核定收入比例一般确定为10%。 应纳企业所得税=总收入*10%*25%=总收入*2.5%。 2、擅自征收的法定税率为25%,小微企业优惠税率为20%。 企业外出施工(跨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区施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15号)的规定,按月或按季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照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7号《跨区经营汇总纳税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汇算清缴”执行。 一、企业所得税征收标准 (1)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适用税率 (2)年度所得税额的计算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都应当在分月(季)度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其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在所得税的实际征管工作及企业的纳税申报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是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通过纳税调整来确定的,即: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 二、企业所得税收入费用 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同时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长期工程(劳务)合同等经营业务规定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入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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