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税收政策 |
释义 | 农村自建房不需要交房产税,因为农村房屋不在征税范围内。如果税务部门擅自开征房产税,农民可以先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然后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若复议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上级税务机关有权责令撤销擅自征收的决定,退还不应征收的税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法律分析 一、农村自建房如何交房产税? 所谓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房产税的征收具有以下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能是房屋; 2、征收范围只限于城市、县城或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 3、对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区别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决规定的通知》中再次明确:“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因此,农村村民自盖的房屋属于农村房屋,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农民对此不用缴纳房产税,税务部门对农村房屋征收房产税,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开征的行为。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你在收到缴税决定书后,必须首先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该税务部门所作擅自征收房产税,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撤销擅自作出的决定,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还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自建房属于农村房屋,不在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之内。因此,农民无需缴纳房产税。如果您收到了擅自征收房产税的决定书,您可以先缴纳税款或提供相应担保,然后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满意,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擅自征收房产税的税务部门,上级税务机关有权责令其撤销决定并退还不应征收的税款,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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