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场所吸烟可以报警吗 |
释义 | 可以报警。卫计委(原卫生部)就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第十八条第一款明文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虽然没有明确具体处罚规则,但也可见,在室内公共场合是被明令禁止的。 且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第六条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履行本规定的职责;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条例的第十条规定了禁止吸烟的区域,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只对北京地区有效。 还有《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规定义务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的场所吸烟的,很有可能会被拘留。 《消防法》第六十三条,公共场所吸烟处罚法,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第十八条第一款明文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条例的第十条规定了禁止吸烟的区域,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规定义务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遇到在公共场合吸烟并且严重影响你的人,您可以放心大胆地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如果已经涉及公共危害,可以报警!当然也希望吸烟的人可以做个文明的吸烟者,另外尽早戒烟!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 第六条 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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