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职工支付产检费用时候,即使有医保卡也需要单独支付,这样方便社保的报销办理。假如已经使用医保卡支付产检费用的是否还能报销,需要看费用支付的实际情况而定,虽然同样可以报销,只不过增加了报销手续的复杂性。而且报销的金额会支付到单位帐户上。需要员工主动和单位财务沟通处理。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项目: (1)生育津贴(即产假期间工资); (2)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2.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连续满6个月(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日期为准);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定额标准进行补偿;(这个标准每个地区各不相同,以浙江省为例): (1)早期妊娠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200元; (2)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00元; (3)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500元; (4)正常分娩2000元; (5)手术助产(器械助产、侧切助产、会阴侧切)2500元; (6)剖宫产4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