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指生效买卖合同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所享有的权利、所负担的义务。 在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只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享受相应的权利,订立买卖合同的经济目的也才能得到实现。同时,由于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出卖人的义务就是买受人的权利,而买受人的义务就是出卖人的权利。因而,买卖合同的效力就表现为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 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1、具有合格的买受人和出卖人; 2、当事人采用要约和承诺方式订立合同; 3、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对约定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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