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运车辆发生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主不去处理,交警不放车怎么办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警在勘察完现场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10天内完成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可以及时联系交警,将责任确定,并出具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八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第七十九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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