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备案制度。自领取税务登记证起15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保存1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 第二十六条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