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范围内能否补办身份证? |
释义 | 身份证全国可以补办,需提供相关材料。办理流程包括拍摄照片、填写登记表、缴费等。受理点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制作并发放证件。办理周期为60日,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费用包括证件工本费,无其他附加费用。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法律分析 从2017年7月1日起,身份证全国可以补办。 所需材料 换领:申领人居民身份证。 补领:申领人有效期内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办理流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注:这条是受理点要做的事,跟个人无关)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办理身份证的费用: 1、申领或者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3、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每证10元; 4、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新的身份证办理周期 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结语 全国范围内,自2017年7月1日起,身份证可以进行补办。办理身份证的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派出所,并进行照片拍摄和指纹采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缴纳证件工本费。受理点将申请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制作核验并发放证件,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根据法规,公安机关应在申请提交后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部分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办理周期。办理费用根据不同情况收取,但不含其他附加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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