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要还债时债权人把借条丢了如何处理 |
释义 | 债务人要还债时债权人把借条丢了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在收到还款之后,出具收条并注明之前的借条自动作废,这样可以保证之前的借条对债务人不会形成实质意义上的法律风险。 一、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备哪些内容 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专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属;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二、借条和收条有什么区别书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借条和收条的区别如下: 1.用途不同。借条,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用以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法律关系。收条,用以证明收到债务人的还款、货款、赔偿金、服务费等。 2.诉讼证明责任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通过借条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借款事实。收条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如买卖、提供劳务、对方赔偿金等。 3.出具人与持有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同。借条持有人:履行给付借款义务。到期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的权利,借条出具人:负有到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的义务;收条持有人已经履行了向收条出具人支付金钱或物品,收条出具人已经收到了收条持有人向其支付的金钱或物品。一般来说,收条促进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 4.诉讼时效不同,对于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3年。收条,因不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经审查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 书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注意用词要准确,不要使用有歧义和模棱两可的词语。 2.明确约定好还款时间。 3.约定好利息,但注意利息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 4.写准确借款人的姓名。 三、借条会自动失去法律效力吗 借条不会自动失去法律效力。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依法可以随时主张,从主张之日起计算3年诉讼时效,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债务人在还款期限截止之日,没有及时还款的,债权人就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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