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条遗失后的讨债方式是: 1、民间借贷借条丢失的,如借款人承认借款的事实,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借款事实的,出借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 2、根据法律规定,在借贷案件中,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是否实际提供借款,由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如出借人无其他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且借款人不予承认的,由出借人自己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将会视为不存在借贷关系,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一、发现借条遗失应该如何去办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及时寻找,同时搜集其它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与借款人协商,重新出具借条,出借人很有可能不会同意。借条十分重要,应妥善保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欠钱没有借条能胜诉吗 要法院在认定借贷关系是否发生时,会审查双方是否存在借款的合意以及是否实际交付款项。因此,借据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发生与否的唯一证据,往往需要综合出借人的经济能力、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交易习惯、交付凭证、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进行判断看还有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在没有借条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