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婚男和未婚女谈恋爱不构成犯罪,只要不构成重婚就不会构成犯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属于重婚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未婚男女同居不犯法。未婚同居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法律没有对未婚男女同居作出限制规定,但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