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成都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津贴成都的标准是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生育津贴: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除以365天后(若您是个体参保,生育津贴按照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1.妊娠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乘以42日;2.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15日;3.难产增加15日。 领取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2、生育之月前12个月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3、单位职工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体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所需材料: 网上申领: 1、《成都市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 2、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零星申领: 1、《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2、《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审批表》(并发症需提供); 3、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4、出院证明; 5、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 6、生育服务证; 7、《成都市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异地生育需提供)。 领取流程: 网上申领:申请人首先登陆成都社保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申领,然后在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零星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因其他特殊情形未实现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的,用人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生育津贴拨付:用人单位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申请生育津贴待遇,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后,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待遇在1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下同)内完成拨付。用人单位未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申请生育津贴待遇,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待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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