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代理人能代理其未成年子女放弃继承权吗 |
释义 | 指定代理人不能代理其子女放弃继承权。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一、代理人签合同需要负责吗 代理人签合同不需要负责,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有效,代理人不需要负责,但代理人恶意与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由代理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 依然有效。合同签订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因此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依然有效。当事人依法委托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由被代理人承受后果、承担责任。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但是收养协议、离婚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签。 三、表见代理与代理权滥用的区别 表见代理与代理权滥用的区别: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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