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做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等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进行抵押的财产。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可以抵押的财产都有: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综上所述, 抵押权最终是要将标的物处分以其价金优先受偿,因此原则上可转让的财产均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均不能进行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二)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