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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撤回无效协议
释义
    撤回无效协议的相关规定是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遗嘱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遗嘱即可成立,不论遗嘱中涉及的相对人何时知道遗嘱的内容,遗嘱都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的。正因为遗嘱是一种单方的且无相对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在遗嘱生效前的任一时刻,遗嘱人都可以自己的意思变更或撤回遗嘱。
    二、合同的生效和成立相同么?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不相同。区别在于:
    1、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生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或自成立时生效,或生效条件成就、生效期限届至时生效等;
    2、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等。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1、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
    2、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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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4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