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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证丢了该如何处理
释义
    一、结婚证丢了该如何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补办结婚证的条件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三、补办须持证件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
    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结婚证丢失证明
    (样式如下: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
    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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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4: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