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是判决案件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法官没有听取你的证言,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如果你认为法官没有听取你的证言,你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的,有权提出书面证据或口头证据,要求出示或传唤证人作证,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当事人对判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需要出庭作证或者提供口头证据的,应当在庭审前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总之,如果法官没有听取你的证言,你可以在庭审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出庭作证或提供口头证据。如果法院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你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