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烈士认定审核去哪里办理 |
释义 | 合肥市政府将对烈士子女的身份进行核查和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可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认定工作结束后,市民政部门会把数据报送民政部,待专项资金下拨后落实相关待遇。省级民政部门应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本地区部分烈士子女的统计结果送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后,联合上报民政部、财政部。 法律分析 合肥市政府已经启动了对这些烈士子女的身份核查和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后,交乡(镇、街道)复核。县级民政部门还会组织专人再次进行身份核实。认定工作结束后,市民政部门会把数据报送民政部,待专项资金下拨后落实相关待遇。按照要求,省级民政部门应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本地区部分烈士子女的统计结果送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后,联合上报民政部、财政部。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烈士子女在户口所在地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子女证》。因此,合肥烈士子女认定应该在合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另外,根据《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办法》的规定,烈士子女在享受定期抚恤金、医疗等方面的优惠。因此,合肥烈士子女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抚待遇。 结语 合肥市政府已经启动了对这些烈士子女的身份核查和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申报材料由村(居)委会初审后,交乡(镇、街道)复核。县级民政部门还会组织专人再次进行身份核实。认定工作结束后,市民政部门会把数据报送民政部,待专项资金下拨后落实相关待遇。省级民政部门应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本地区部分烈士子女的统计结果送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后,联合上报民政部、财政部。 法律依据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09-18)\t第十二条\t卫生主管部门在开展孕前和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防控,心理保健指导等工作时,应当做好残疾预防工作,针对遗传、疾病、药物等致残因素,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或者降低致残风险,加强临床早期康复介入,减少残疾的发生。 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救灾等部门在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时,应当针对事故、环境污染、灾害等致残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残疾的发生。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18-09-18)\t第三十三条\t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关执业活动,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精神卫生法(2018-04-27)\t第五十四条\t社区康复机构应当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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