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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黄山公积金提取步骤及注意事项
释义
    黄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免手续费,受理条件包括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房后满一年还款。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购房、离休、退休、失去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或房租超出收入规定比例的人可提取公积金。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申请人持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中心在3日内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需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分析
    一、黄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是否需要手续费
    不收费
    二、黄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市内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含市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2、购房后首次提取视为购房提取,按照购房提取提供材料;购房提取后需还款满一年方可提取,额度为一年还款本息;提取提前还款额度的,需提供银行还款凭据;贷款结清后提取的,只能提取一次,需提供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提取额度为截至结清贷款当时的实际还款额;3、2018年7月1日起,申请人及其配偶异地新购房和偿还异地新购房商业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地须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或户籍所在地城市,提供职工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簿或缴存住房公积金记录;
    4、以配偶身份申请的,须同时办理,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本人1类借记卡原件。
    备注:提取金额必须转至申请人本人1类借记卡;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同时出具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黄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结语
    黄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免手续费,提取条件包括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后一年满还款、提供相关材料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况可以提取存储余额。职工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提取证明,并经核实后办理支付手续。职工购房时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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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8:19:02